根据教育部有关部署和学校2021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简章,结合我院实际,为保证招生录取工作规范有序、公平公正🦸♀️,制定如下实施细则:
一、考生提交申请材料
考生应按学校招生简章要求和我单位要求提交申请材料🫴🏼,并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一切由于材料不真实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↘️。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月20日,未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的,可视为放弃报考。
二☝🏻、报考资格审查
我院组织专人,对考生的身份信息、学历(学位)证书[或国(境)外学历学位的认证书]等申请材料进行审查,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予以准考🚊,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准考👏。
在复试🧑🏼🦰、录取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,取消考试资格🥾🧑💻,已取得的各项成绩无效。
新生入学后,我院对学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复查🦵🏽,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,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。
三👴🏻、初试
所有硕士生考生均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考试,考试时间暂定3月20日下午,具体安排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另行通知。博士生招生按照“申请-考核”制方式进行选拔💑。
四、申请材料审核
我院组织不少于5名教师组成的专家组,审核考生提交的成绩单、毕业论文🥃👭🏼、学术成果、各类证书及专家推荐信等申请材料⏱,对考生的学业水平、科研能力、综合素质等做出评估💃。每名专家独立打分,满分为100分,取平均分为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🤌🏼。
本环节工作拟于3月25日前完成👩🦼➡️,将审核结果通知到考生。
五🗺、复试
我院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将考生的初试成绩(如有)和申请材料审核成绩通知到考生本人🧑🏻🍼,并根据考生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名单。
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,原则上我院依托本校研究生招生在线面试平台,以网络远程形式对考生进行复试🏗。复试环节的考生操作规程另行通知🏇。考生应配合我院工作人员的要求,提前熟悉操作规程并进行模拟演练。复试前🫱🏽,考生应按要求提交《个人承诺》,承诺申请材料真实有效,独立🦢、诚信应考🏃;复试开始时🧑🏿,考生应按要求展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。
我院成立复试专家小组🐬,对考生分别进行复试。对考生的创新能力👰、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查和评价,内容涵盖专业知识🤯、外国语水平考核✍🏼、科研潜质和综合能力等。专家组成员根据考生复试情况👰🏿♀️,现场独立给考生打分。
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🧈🫱🏼。如有需要🦕,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可对考生组织多次复试。
复试在4月中下旬举行,具体日期另行通知。
六、考生成绩核算
硕士生考生总成绩=英语笔试成绩×25%+材料审核成绩×25%+复试成绩×50%。
博士生考生总成绩=材料审核成绩×40%+复试成绩×60%👆🏿。
七🧓🏽、录取
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复试🍄。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培养条件🪹、考生总成绩和综合素质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,并报学校审核。学校审核通过后,发放录取通知🫰。
复试成绩不及格(低于60分)者👨🏻🍼,不予录取。
八🦸🏿、咨询联系方式
联系人🌨:张老师
联系电话🥴:021-51980168
E-mail:pharmacy_gs@fudan.edu.cn
本实施细则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解释,未尽事宜以教育部要求和学校相关文件为准👈🏽。